问题标题:[北京]利率调高了,每月还贷额如何算?原来缴过的部分要减去后重新算吗?
问题内容:05年3月贷款,36万,20年,当时的利率为6.12%,当时月还款26,041.36元。 2006.4.28后按利率上限 6.39%,合同里既然有一条补充条款为利率变动后下个月即生效,月还款变为 2660.8元。 2006.8.19利率上限又调整为 6.84%,从今年起月还款变为2756.61元。 请问: 一、该银行在合同里补充一条下个月即执行新利率计算本息的做法是否合适? 我们在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二、随着利率的调整,贷款的本息还是要按照总贷款额36万元算吗?是否可以减去已经还款的本金部分后再重新计算本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