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问题 |
| | 问题标题:[北京]关于房产归属
问题内容:就是我家在2004年贷款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暂时抵押给房产局, 问题补充:但是后来因房产局把证遗失又给补办了一个,可是问题是现在有人拿着原来遗失的那个房产证把我家的房子卖了,新的物权法出台了,说是维护第三方善意取得的利益,我们的房子判给别人了,我们的利益怎么维护,是想要回房子(房产局那没有出具任何证明,我们提前还完贷款去拿证的时候直接给的就是个新的,说原来的丢了)(对方有一个假的委托证明) | | | | 名称: 亲亲宝贝 级别: 试用 | | 提问时间: 2008-05-07 15:21:52 | 悬赏分: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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