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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证过户问题
问题标题:[北京]关于房产证过户

问题内容:房产证上的业主是我和母亲,现在想把房产证改为我一个人的名字。 请问:这种情况,是属于赠与吗?还是办普通的过户手续就可以了?会涉及到要交哪些税吗? 问题补充:谢谢!但放弃共有权后,是不是同样要办过户手续呢?如果是的话,是不是同样只能通过赠与或买卖这两种手段才能完成过户呢?
名称: 可可乐   级别: 试用
提问时间: 2008-06-26 15:20:44
悬赏分: 0分 关于房产证过户
 
 
 建议楼主不要办理成赠与,因为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比普回答
 建议楼主不要办理成赠与,因为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比普通买卖高多了,一般来说需要支付交易手续费、档案费、转移登记费、公证费以及出具房地产评估书的评估费。如果赠与房产是国有划拨土地性质,则还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是房改房,则还需要交纳房改房转让增值费,按增值部分的20%计收。

你可以和你母亲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合同的价格随便写,尽量写低一些。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不征收个税,但要缴纳4%的契税。买卖就没有这么多的契税了,买卖的总的成本大约是成交价的1.5%多一点。

放弃共有权之后已经办理了公证手续,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最好还是办一下过户手续,否则会有很多问题产生。因为我国不动产的权利以登记为主,比如您在处分该套房产的时候房地产交易中心还需要您提供另一登记的共有权人表示同意的证明,这就增添了很多麻烦。

如果不是直系亲属关系就必须办理”转让”而不是赠与,当然可以无偿转让,但其中的手续费用是不可免的.双方到房产部门去办理就可以.建议你去当地房产问题资询,所需要资料各地都不一样.
名称:大胡子   级别: 试用
回答时间:2008-6-26 15:22:57
 
 
原问题:[北京]关于房产证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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