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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问题 |
| | 问题标题:[北京]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能否只办理土地抵押?
问题内容:一客户申请抵押贷款,其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能否暂不办理房产抵押,只办理其房产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抵押,待房产证办妥后再办理房产抵押? 问题补充:物权法不是说对土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的房产不属于抵押范围,但拍卖土地使用权时房产与土地一并拍卖,房产的拍卖所得不是优先受偿范围吗? 客户为一生产型企业,土地使用权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目前土地使用权证已办妥,厂房已投入使用,但房产证未办妥,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只抵押土地使用权? | | | | 名称: 可可乐 级别: 试用 | | 提问时间: 2008-07-01 11:46:54 | 悬赏分: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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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回答 |
| | 企业如果要做抵押其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不要一并抵押,不能单独设置抵押。 《房地产管理法》中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这样的话,那么我要先告诉你的是,房产证的证明效力是用来证明厂房的所有者,只有厂房所有者才可以把厂房设置抵押。那么此企业没有厂房房产证就不能证明厂房是其所有,也就不能设置抵押。 企业设置抵押必须要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不能单独抵押一种。因为房子和地是附着在一起的。在企业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是不能单独抵押土地使用权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 | | | 名称:大胡子 级别: 试用 | | | 回答时间:2008-7-1 12: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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